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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唱响八荣八耻、弘扬雷锋精神”第五届大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9 作者: 浏览次数:84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庆祝建团90周年,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弘扬农大文化主旋律,推进文化强校名校建设,根据“知荣辱、明方向、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拟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唱响八荣八耻、弘扬雷锋精神”第五届大学生合唱比赛,现将具体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

参赛曲目由必选曲目和自选曲目组成,必选曲目为《八荣八耻 人人须知》或者学校校歌《携手登攀 共创辉煌》,自选曲目一首或多首串烧,要求曲目与活动主题相契合,歌颂祖国,歌颂党,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面貌,健康高雅、积极向上,催人奋进。

二、参赛对象

    山东农业大学在校生(以2012级学生为主)

三、参赛时间、地点

    预赛时间:2012年9月22日

    预赛地点:东校区青年广场  南校区综合楼广场

    决赛时间:2012年9月28日(待定)

    决赛地点:(待定)

四、参赛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队,人数为100—120人左右,超出120人部分每人次扣除0.1分(含预赛);

2、参赛队员只限本院学生(含演唱、朗诵、指挥),以2012级学生为主;

3、团干部和辅导员组合唱队参加表演;

4、伴奏、道具自备,表演形式不限,鼓励创新;

5、自选歌曲难易程度适中,时间控制合理(时间不超过5分钟),艺术形式不限; 

6、参赛队伍着装要统一、整洁、美观、大方。

五、奖项设置

根据成绩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6名,最佳表演奖1名,最佳指挥奖2名。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将此次合唱比赛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大学生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精心谋划,要安排专人负责合唱比赛相关事项,学院代表队组建后要聘请相关专业教师或文艺特长学生进行专门指导,努力提高参赛水平。

2、过程育人。各学院要合理安排时间排练,尤其是周末和军训休息时间,在青年学生特别是新生中唱响八荣八耻,让校歌、红歌响彻校园,努力营造“歌曲唱起来、掌声响起来、心里亮起来,形象好起来”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歌声中感知荣辱,辨明方向,倡树新风,上好新生入学第一课。

3、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精心选人选歌,认真组织排练,在演唱、伴奏、服装、朗诵、舞蹈、队形、上下台等各个环节下好功夫,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品牌,为全校师生献上一台精彩的艺术盛宴。

附:评分标准

校团委    学生会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附:评分标准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三部分对各参赛合唱队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歌曲内容(3分)

选唱曲目内容健康向上,切合主题,音乐表达得体。

(二)精神面貌及台风(2分)

1、参赛人员着装大方得体,精神饱满,有朝气(1分)。

2、各参赛队遵守赛场纪律,进、出场整齐、有序,台风良好(1分)。

(三)艺术效果(5分)

1、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1分)

2、音色优美、声音整齐洪亮、有感染力,吐字清晰(1分)。

3、能够把握歌曲和主题思想,作品处理得当,表演完整(1分)。

4、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1分)

5、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富有激情及艺术性(1分)。

(注:评分最后结果以10分制进行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具体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得分相同,以小数点后三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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