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考核办法 |
发布时间: 2013-03-21 访问次数: 343 |
第十七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校第十七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顺利进行,鼓励和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中,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合作理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 总则 1、山东农业大学第十七届科技文化艺术节各奖项由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考核、评选; 2、本办法其主要适用于在为山东农业大学科技文化艺术节期间的考核项目; 二、考核小组 组 长:孙康圣 副组长:邢 娟 姜 飞 张国栋 韩 雷 冯 策 成 员:张硕硕 葛庆宝 赵 乾 李浩浩 仉 吉 尉尧方 尚凡松 陈 谦 张 静 苏 娜 王 杰 曹 瑜 王 雪 朱明珠 三、考评细则 1.活动要求(10分) (1)活动主题新颖,符合校园文化与时代发展;(2分) (2)活动的目的和内容符合并能够体现该活动举办的现实意义;(2分) (3)活动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创新,有利于良好校园文化氛围的形成;(2分) (4)活动可行性强,易于组织开展;(2分) (5)活动按期举办;(2分) 2.活动策划(10分) (1)各学院举办的活动需在活动前上交活动计划表;(5分) (2)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5分) 3.活动宣传(20分) (1)宣传形式;(10分) (2)宣传力度;(10分) 4.活动过程(35分) (1)活动参与度(15分) 即活动参与人数,达到策划中规定人数为15分,达到策划中规定人数的80%以上为10分,达到策划中规定人数的60%以上为8分,达到策划中规定人数的50%以上为5分,未达到规定人数的50%为0分。 (2)活动开展情况(20分) 即包括活动开始后工作人员是否到位、现场组织是否有序、突发事件处理是否得当、物品借还、群众评价等。 5.活动总结(25分) (1)各学院需在活动结束一周内递交活动总结; (2)可另附活动照片、视频。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13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