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教育部(教思政厅[2011]1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明确要求:“高校应有健全的校、院(系)、学生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级工作网络”,同时满足学生自我成长的心理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各学院进行第二届“阳光使者”大学生朋辈辅导员选拔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院在一、二年级学生中择优推荐6—10名学生(心语协会会员必须参加),经培训合格者统一颁发朋辈辅导员证书。
  具体要求:
  1、政治水平高、品德优秀、人格健全、心理健康、热心助人;
  2、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良好;
  3、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态度认真,责任感强;自我成长愿望强烈。
  二、培训时间    2012年5月-6月
  三、培训目标
   1、明确朋辈辅导员的职责,掌握团体心理咨询理论与技巧,能协助院团委开展朋辈辅导和团体辅导活动;
   2、增强朋辅员宣传健康知识的责任感和帮助他人的自信心,初步学会运用倾听、积极关注、共情等基本技能开展朋辈辅导;
  3、了解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能发现和鉴别同学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时向学院和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汇报,以便及时有效地干预;
  4、增进朋辈心理辅导员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其个人成长。
  四、培训内容
        培训活动共由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操作技能;第二部分是个人成长工作坊(团体辅导的形式)。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单元  培训班开班仪式和朋辈辅导的操作规范、团体心理咨询理论与技巧;
  第二单元  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与对策;
  第三单元  心理咨询理论与技巧、心理诊断的基本技能;
  第四单元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与预防等;
  第五单元  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该活动由外语学院和心语协会的朋辈辅导员组织,邀请本学院心理辅导员参加,活动共分3次。
  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将本院最优秀的2—3名同学名单上报校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作为中心的朋辈辅导员(30人)继续参加个人成长工作坊训练,合格者颁发“学校大学生朋辈辅导员证书”。
  五、具体要求   各学院于本周五前将参加培训的学生名单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xinyuxiehui@163.com。联系电话:8242205
       
   
                             校团委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
                           201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