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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体验活动策划书
发布时间:2013-03-07 作者: 浏览次数:549

 

泰安市大学生社会角色体验活动

实 施 方 案

 

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13]5号)精神,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使大学生在实战中提高对社会角色的认知能力,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为真正步入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共青团泰安市委决定联合驻泰各大高校团委,在大学生中开展泰安市大学生社会角色体验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泰安市委

            驻泰各大高校团委

协办单位:中国联通泰安市分公司

二、活动时间

每年3月—6

三、  涉及学校范围

本次活动重点以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泰山医学院、泰山学院为主

四、  体验单位分类

1、市县机关事业单位

2、乡镇街道、村居社区

3、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

4、各级团组织挂牌的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五、体验人员条件

1、必须为上述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四学生)。

2、在校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者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3、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表现良好,学习成绩突出,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完成体验单位工作任务的较高的综合素质。

六、活动步骤

1、体验活动采取自主申报的方式,需填写泰安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体验活动报名登记表(附件1)。由各高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填写泰安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体验活动人员汇总表,统一上报团市委审核。

2、体验单位类别名额由团市委按具体情况统一分配

3、参加体验活动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体验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请假;加强学习,虚心接受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营造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

4、为确保参加体验活动的学生的人身安全,团市委将统一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签署团市委、所在高校团委及本人三方安全协议书。团市委还将为参加活动的学生每人购买一份个人人身安全保险,提供联通话费。

5、体验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体验者从事不同的岗位;团市委及相关工作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对体验者进行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力所能及的为体验者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

6、体验活动结束后,团市委和体验单位将根据体验者现实表现,共同出具对体验者的工作鉴定。

请各学院团委,将报名登记表汇总后,于3月8日下午下班前交团委102室,电子版发送至sdautuanwei@163.com。

 

附件1:泰安市大学生社会角色体验活动报名情况登记表

    附件2:农大岗位

                                                     

                                共青团泰安市委      

      2013217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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