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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7 作者: 浏览次数:749

各学院团委:

为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的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自觉、自信、自立、自强,今年“五四”期间,继续评选表彰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五四优秀青年团队、五四红旗团支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团员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进步。有远大理想,正确的人生观和较高的思想道德觉悟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3)曾获得奖学金以及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4)评选比例为学院团员数的1 

2.优秀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1)在支部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保持思想先进性,能够深入团员青年,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2)积极组织班级团组织生活,有效开展团学工作,宣传团的思想

(3)曾获得奖学金以及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4)评选比例为学院团支部数量3%(不含社团团支部)。

3.五四优秀青年团队评选条件

(1)在学校理论研究、管理服务、文艺演出、竞技体育、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教学辅助、宿舍文化建设等方面能够取得突出成绩;

(2)所属团队成员在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专业学习上态度认真,目的明确,取得较好成绩。

(3)所属团队应在3人以上,平均年龄不超过28周岁。

(4)每个学院限报1个。

4.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成员能力强,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2)有能够满足青年需求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项目,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

3能够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团支部微博建设有活力;

(4)每学院按照学院团支部5%(四舍五入),不足1的按照1。

二、有关要求

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做好部署,通过申报评选,调动团支部、青年团队、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对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深入了解和严格把关。要在申报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评选出工作扎实、活跃、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附件1:山东农业大学优秀团员标兵申请表

    附件2:山东农业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请表

    附件3:山东农业大学五四优秀青年团队申请表

    附件4:山东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表

共青团山东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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