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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团校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13-12-23 作者:校团委 浏览次数:1224

山东农业大学团校规章制度汇编

 


山东农业大学团校总则

 

第一条  山东农业大学团校(以下简称团校)是加强我校团组织基础建设和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阵地。为提升学校团建工作水平,规范学校团委建设,发挥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提高团员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工作能力,引导团员向更高目标攀登,学校团委成立业余团校。团校以继承和创新、进取和求实相结合为原则,实施授课、交流和活动三者相结合的工作体系。为使团校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团校的宗旨:团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高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以举办业余团校为依托,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重温共青团基本知识,加强和规范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培养具有较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的基层共青团干部,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激励团员青年增强团员意识,积极追求进步,造就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的先进青年。

第三条  团校的性质:山东农业大学团校是在学校党委和团委的领导下,面向学校在籍本科生中优秀团员青年(含党员)的培训机构。

第四条  团校的基本任务:团校作为优秀团员青年的培训基地,是团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现代团员青年的特点,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法,引导优秀团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的理想、全面增强优秀团员各项工作能力、加强优秀团员间的交流,从而促进优秀团员全面发展进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山东农业大学团校组织制度

 

第一条  团校组织的基本原则

(一)团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学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条  团校的机构设置

(一)团校设校长、秘书组。秘书组由秘书长、教学组、宣传组和联系组组成。

(二)团校学员:通过报名选拔的学员以及学生会所有学生干部。

第三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校长

1. 全面负责和主持团校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传达学校党委和团委的指示精神,部署团校工作。

2.全面了解团校工作的开展情况。

3.加强团校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机构,关心干部及团校学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二)秘书长

1.配合校长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职责。

2.校团委及时总结经验,确定培训主题,做好团校培训计划。

3.负责团校例会的召集及考勤。

4.负责团校学习、活动的宣传报道。

5.努力提高培训效率,为团校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6.向校长汇报介绍团校工作开展情况。

(三)教学组

1.做好团校工作计划、总结和大事记。

2.收集整理团校学员的档案资料。

3.负责每次团校课程前的准备和筹划工作。

4.负责记录学员的学习和活动的成绩。

5.负责制定团校学员的考评制度。

6.负责组织期终考核及收集整理结业论文。

7.按照团校的规定计算出每位成员的最终成绩。

8.制作毕业证书。

(四)联系组

1.核实所有小组成员的到课情况,负责每次活动结束时的盖章签退工作。

2.团校相关通知的下发。

3.监督学员的学习和活动情况,维持上课或活动时的现场秩序,做好每次活动的会议记录。

(五)宣传组

1.负责向同学宣传团校授课和活动情况,让同学了解团校。

2.负责团校宣传稿的审稿工作。

3.负责定期绘制宣传板。

4.负责及时在团委网站上发新闻稿件,加深同学对团校进度的了解。


山东农业大学团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会议时间由秘书长决定,由联系组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持续时间由具体会议内容决定。

(二)参会人员:团校秘书组成员全部到场。如有工作需要,可由联系组组长通知团校学员各小组组长已经团委其他人员参与会议并协助团校工作。

(三)会议地点:定于团委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由联系组另行通知。

(四)会议内容和流程:由秘书长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决定。主要包括工作讨论、工作安排、以及对上次工作总结。

(五)会议由办公室人员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一)团校档案由秘书组统一管理。对以下文件进行整理和保存:

1.学员个人资料。

2.团校工作计划、总结和大事记。

3.有关文件。

4.有关通知。

5.日常工作记录。

(二)秘书组在每期团校结业后,须将所有归档材料系统地保存至下一届团校成立并移交。


山东农业大学团校学员选拔制度

 

第一条  培训对象:

团校每学期向各班招生一次,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

(一)思想端正,作风优良,热烈拥护党的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响应党的号召。

(二)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能执行团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

(三)学习勤奋刻苦,在班级中表现优秀,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有强烈的进取心、责任心和使命感,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共产主义理想奋斗一生。

第二条  招生方式:

(一)团校面向学校的全体团员招收和培养学员,采用基层团组织推荐为主,自愿报名为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一、二年级的学生,采取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审核的方式。高年级的同学,采取自愿报名、团支部和学院团委审核的方式。

(二)团校根据每期招生总人数和各基层团委的团员人数情况,按比例分配给各基层团委一定的招生名额。

(三)对于担任班级的学生干部、学院及学校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骨干、青年志愿者协会骨干以及被评为优秀团员的同学,各基层团委要优先推荐。

第三条  选拔方式

团校秘书办全面负责选拔工作,各基层团委具体负责选拔工作。

自愿报名的同学在各自所在支部报名,各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报名同学及优秀团员同学的情况后,按照分配的名额要求,确定推选人员。然后将确定的人员情况上报各基层团委审核,基层团委通过后报给团校秘书办。


山东农业大学团校教学制度

 

第一条  团校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习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更多采用寓学习于活动、寓教育于实践的教学方式。

第二条  授课与自学相结合,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努力做到学以致用,把在团校中所学知识用于指导日常的工作实践。

第三条  培训方式及课程设置:为激发广大学员的兴趣,团校培训将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包括讲座、参观考察、影片赏析、素质训练、实践活动等。

(一)思想理论类:联系时政进行学习,提高团学干部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

(二)团务技能类:学习团的基本知识,掌握团务工作技巧。采用讲座和团务自修两种方式。

(三)人文社科类:培养学员博学审问、慎思不罔的意识,使学员具有广博的知识。采用讲座和影片赏析两种方式。

(四)素质训练类:培养学员的团队合作精神、诚信精神和创新精神,扩大学员的知识面,提高应变能力。采用讲座、野外素质拓展、心理游戏等方式。

(五)社会实践类: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采用志愿服务、社会调研和参观学习等方式。学员可自行选定社会调研题目,内容可与校园生活、青年问题、社会热点等相关,学员自由组成调研小组(10人/组),设计调研提纲,最终形成报告。

第四条  教师:团校聘请学校和学院党、政领导,校内外专家、学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长期从事团委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共青团干部,学生团干部等优秀青年人才作教师,并且建立导师库。

第五条  培训内容

(一)理论学习

1.团的基础知识:对团员青年进行团的章程,团的历史,团的优良传统教育,使之了解团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了解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权利、义务,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介绍党团关系,团学关系,团的主题活动与社团活动、校园文化的关系,团支部的地位和作用,团支部活动的内容、方式与原则。使学员对团组织有更清晰的认识,增强团员青年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2.政治理论修养与水平:培养学员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精髓深刻理解,并在实践中加以灵活运用的能力。对现实的国际国内环境、政治、经济形势有更深、更完整的了解与认识,从而更透彻地理解党的方针政策。

3.人格修养:培养学员开阔的胸襟,正直的人品,坚强的意志,树立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的信念。

4.作风习惯:强调学员动手动脑做事,强调自律,强调考核,例会应坚持签到制度,学员无故不得缺席,坚持作好会议记录。

5.工作能力:培养学员在思维、决策、协调、表达、实际操作等各方面能力;明确团干部职责范围,掌握团务工作技巧,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学员个人素质全面发展。

(二)社会实践

1.素质拓展训练类:培养学员团队合作精神、诚信精神和创新精神。

2.志愿服务类: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以社会实践基地为依托,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3.社会调研类:灵活确定题目,选择校园生活、青年问题、社会热点等为内容。

4.实地考察、参观学习类:结合医学学科特点,对医学领域相关单位企业等进行参观考察。


山东农业大学团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员的管理

(一)学员分组进行管理,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各组组长负责安排考勤本组学员的学习和活动,并向团校负责。

(二)团校学员必须服从团校管理,牢固树立组织纪律观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工作作风。

(三)全体学员在上课及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做好笔记,自觉遵守和维护课堂纪律。对课堂纪律差,自由散漫者,取消其评优资格;屡次无视课堂纪律,不听劝告者, 不服从团校管理或损害团校形象者,视其态度采取批评或取消学员资格处理。

(四)团校学员应自觉参加团校组织的实践活动。活动时须遵守秩序,听从指挥。活动后要求写出实践报告。团校要求学员在授课后或各项活动后根据个人情况写一些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

(五)签到与签退:每次培训活动请学员们提前5分钟到达培训地,负责签到的同学需对每次培训活动作详细记录。活动后到负责签退的工作人员处签退。

(六)学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凡无故缺席一次该次课程分数无效,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学员不得毕业。课堂纪律差,迟到或早退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将取消个人评优资格;请假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

第二条  学员的权利

(一)参加团校各项活动,接受团组织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二)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在适当场合就团校工作对团校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及批评团校工作的权利。

(三)按适当方式向常委会提出质询并要求给予答复的权利。

(四)在完全执行的前提下,对团校工作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并可向上级组织如实反映情况。

(五)经团校批准,有以团校名义进行宣传、策划、外联工作,并独立组织活动的权利。

(六)为学校及团校做出优秀成绩或贡献者,有受表彰奖励的权利。

(七)对团校的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有申辩的权利。其他学员有为其作证的权利。

(八)退出团校的权利。

第三条  学员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维护团校的形象。及时向团校反映共青团员的建议、意见、要求,帮助共青团员解决问题。虚心学习,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按时参加团校活动并完成团校交给的任务,积极提供学习心得和科研成果;及时反映周围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信息。


山东农业大学奖惩评定标准

 

第一条  每名学员的表现情况将与本年度团员评议和团内评优、评先直接相关。

(一)对于团校学习成绩优异,模范履行学员义务,在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员,经讨论确定后,在“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评优中优先考虑。

(二)对于违反业余团校章程的学员,团校应当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免除其团校学习资格。被取消学员资格的同学将无资格参与本年度“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评选。

第二条  推荐入党的优秀团员,如经过一期的团校系统教育,经团校结业和党校培训合格,应优先考虑发展。


山东农业大学结业评定标准

 

第一条   考核制度

结业考核总分100分,分为平时成绩(50%),结业考试成绩(50%)。

(一)平时成绩分为考勤(即签到及签退情况)和活动感想(每次活动之后学员应上交活动感受),两项各占50%。考勤制度具体实行方法:一次团校旷课扣五分,请假三次之内不扣分,三次以上超过部分一次扣五分,签到不签退者一次扣三分。活动感想由团委学生干部批改。

(二)结业考试由教学组编写题目,题目主要考察学员对授课内容的理解以及对团知识的掌握情况。考试时间为团校最后一次授课时间,考试试卷由团委学生干部负责批改。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为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主要涉及共青团的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时事政治。主观题为问答题和一篇500字的论述题。客观题按照标准批改,主观题由批改人员相对公正地酌情给分。

(三)对于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学员,不发结业证,并转入下一期团校学习。

第二条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征得本人同意后,转入下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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