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山东省大学生“青春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90后”党员重要回信精神及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立榜样、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团省委、省学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近期将联合通报表扬一批“青春贡献奖”人选,校团委现就做好候选人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
2. 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主动发挥优秀青年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
3. 在参与疫情防控或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1)在疫情面前担当尽责、冲在一线,在所在村(社区)或志愿服务岗位上积极参与宣传劝导、管控值勤、巡查检查、结对帮扶等工作,表现突出。
(2)主动参与助力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及时开展顶岗实习,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积极破解复工复产中的难点问题,助力复工有序进行,成效明显。
二、推报名额及材料报送要求
1.推报名额。每学院推荐1人。
2.材料报送要求。于5月19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表(附件1)word版、PDF版(加盖团委公章)、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1500字事迹简介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sdautuanwei@163.com。其中,事迹材料须包含纪实照片或视频,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内容,鼓励编辑制作适合新媒体发布的短视频,如制作视频,视频资料可于5月23日上午11:00前单独报送校团委102室。各学院团委要对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三、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发动。要迅速组织发动,深入细致地摸排先进典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推荐,真正把积极作为、有贡献的青年学生挖掘出来、把平凡岗位上的感人事迹寻访出来。
2. 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学院团委要注重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并对推荐人选负责。
校团委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