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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山东省大学生“青春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作者: 浏览次数:333

关于推报山东省大学生“青春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90后”党员重要回信精神及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立榜样、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团省委、省学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近期将联合通报表扬一批“青春贡献奖”人选,校团委现就做好候选人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人选条件

1.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

2. 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主动发挥优秀青年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

3. 参与疫情防控或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1)在疫情面前担当尽责、冲在一线,在所在村(社区)或志愿服务岗位上积极参与宣传劝导、管控值勤、巡查检查、结对帮扶等工作,表现突出。

2)主动参与助力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及时开展顶岗实习,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积极破解复工复产中的难点问题,助力复工有序进行,成效明显。

    二、推报名额及材料报送要求

1.推报名额。每学院推荐1人。

2.材料报送要求。519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表(附件1word版、PDF版(加盖团委公章)、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1500字事迹简介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sdautuanwei@163.com。其中,事迹材料须包含纪实照片或视频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内容鼓励编辑制作适合新媒体发布的短视频,如制作视频,视频资料可于523日上午11:00前单独报送校团委102室。各学院团委要对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三、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发动。要迅速组织发动,深入细致地摸排先进典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推荐,真正把积极作为、有贡献的青年学生挖掘出来、把平凡岗位上的感人事迹寻访出来。

2. 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学院团委要注重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并对推荐人选负责。

 

          校团委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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